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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公共租赁住房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

粤财法〔2014〕78号
2014-09-05

索引号: 006939991/2014-00298

分类:

发布机构: 广东省财政厅

成文日期: 2014-09-05

名称: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公共租赁住房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

文号: 粤财法〔2014〕78号

发布日期: 2014-09-05

主题词:

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公共租赁住房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

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、地税局,顺德区财税局,财政省直管县(市)财政局,横琴新区地税局:

现将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公共租赁住房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 〔2014〕52号 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《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 住 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》( 粤财法〔2008〕40号 ) 中有关廉租住房税收政策的规定 同时废止。

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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